政府工作报告首提“积极”发展核电
发布时间:2021-03-10
3月5日的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,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所做的《政府工作报告》
中关于2021年重点工作里提出: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有序发展核电。
这是近年来政府工作报告中,首次有“积极”的字眼来形容核电发展工作安排,
相关表述是在2021年重点工作安排中第七点“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,持
续改善环境质量”中“扎实做好碳达峰、碳中和各项工作”里出现。
具体为: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。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。推
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,大力发展新能源,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有序发展
核电。扩大环境保护、节能节水等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,促进新型节能
环保技术、装备和产品研发应用,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。加快建设全国用
能权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,完善能源消费双控制度。实施金融支持绿色低碳
发展专项政策,设立碳减排支持工具。中国作为地球村的一员,将以实际行
动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 作出应有贡献。
2012-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核电的表述如下:
2012:安全高效发展核电
2013:未提及
2014:开工一批水电、核电项目
2015:安全发展核电
2016:建设水电核电等重大项目
2017:安全高效发展核电
2018:未提及
2019:未提及
2020:未提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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